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鉴于 11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
求,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6,950 股由
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76,992,400 股减少至 476,585,450 股,注册
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476,992,4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476,585,450 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继续依法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
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58375015
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
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