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昆明理
工恒达科技股份公司章程》、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
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等待
期已届满,但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触发回购注销条件,
公司将对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38,000 股以自有
资金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 111,341,700.00 元变更为
人民币 110,103,700.00 元,总股本拟由 111,341,700 股变更为 110,103,700 股。
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证券代码:920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报债权”字样。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