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包括职工代表董
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生;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
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名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
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聘任情况如
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政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公司
的统一决策与执行,减少沟通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确保公司长期战略稳定落地。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公司资产完整、
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
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秘书程慧贤女士、林念慈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三、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和张陆洋先生在本次董
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艳波女士、张陆洋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离任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和张陆洋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履职以及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慧贤女士、林念慈女士
电话:021-31229378
传真:021-31229356
邮箱:investor@karon-valv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 88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李政宏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背景。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2019 年 5 月至今,
任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会长;2022 年 4 月至今,任台商海峡两岸产业
私募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1993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冠龙阀门节能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1 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政宏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冠龙控股”
)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3,519,460 股;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李秋梅女士为李政宏之妻,李政宏李秋梅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与现任公司董事李易庭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职工代表董事程慧贤女
士为亲属关系。除此之外,李政宏先生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李政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秋梅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财税专业背景。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职于智威汤逊广告公司,任企划部经理秘书;1993 年 3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职于良木园企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特助;1994 年 5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职于明冠造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特助;2007 年 11 月至
今,历任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秋梅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冠龙控股 15%股份,间接
持有公司股票 16,966,029 股;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与李秋梅女士为夫妻
关系,李政宏李秋梅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现任公司董事李易庭先生、现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职工代表董事程慧贤女士为亲属关系。除此之外,李秋梅女士
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秋梅女士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易庭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学专业背景。
助;2016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外销部销售主任,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易庭先生通过 Famsist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间接持有冠龙控股 10%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310,686 股;与现任公司董
事长李政宏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李秋梅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职工代
表董事程慧贤女士为亲属关系。除此之外,李易庭先生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易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
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国军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
律专业背景。2002 年 7 月至今,历任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秘书、国际私法专业博
士后、国际私法教研室讲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导;2024 年 5 月起
至今担任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国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国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国军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志军女士: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背景。1982 年 2 月至 1989 年 12 月,任职于新疆昌吉市水利局,历任助
理工程师、工程师;1989 年 12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新疆昌吉州水利局,
历任农水科副科长、科长、水利局副局长;1996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
于新疆水利厅,任规划计划财务处处长;2003 年 2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职于水
利部综合事业局计划处,任处长;2013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职于新华水利
水电投资公司,任副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职于上海元发智
慧水务研究院,任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志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志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志军女士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玉花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
业会计学专业背景。1986 年 7 月至 1997 年 10 月,任职于大连船舶工业(集团)
公司,历任财务部会计、审计部审计员;199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职中
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财务部,任会计;2008 年 8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
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历任财务部、信息化部账务中心副主任、
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玉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玉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玉花女士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家荣先生:中国台湾籍,1973年2月出生,专科学历,建筑设计专业背景。
年4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明冠造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仓管员、组装员、
售后服务员、厂务专员;2000年5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历任厂务副总经理特别助理、代理副厂长、集团副厂长兼厂长,现任集
团总厂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家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家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游信利先生,中国台湾籍,1968年7月出生,专科学历,电机工程专业背景。
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华南区业务主任、副
理、经理、协理、副总,现任业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信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游信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程慧贤女士,中国台湾籍,196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专业背景。1990
年8月至2000年5月,任职于富隆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常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任
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4年4月,任职于LVMH Watch and Jewelry Taiwan Group,
任副理;2004年4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O2Micro International Limited,任主
办会计;2007年7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管
理部副理、经理、协理、管理部副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
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慧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副董事长李秋梅女士及
董事李易庭先生系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程慧贤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毛静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5月出生,专科学历,
财务会计专业背景。1996年8月至1996年12月,任职于上海味丹食品有限公司,
任财务助理;1997年1月至2003年2月,任职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任会计;2003年3月至2020年1月,任职于上海冠龙阀门自控有限公司,历任
财务课代理副课长、副课长、襄理、管理部代理副理、管理部副理、代理财务负
责人兼管理部副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静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59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毛静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林念慈女士,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
会秘书资格,2022年3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念慈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李政宏先生、李秋梅女士、董事李易庭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程慧贤系亲属
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念慈女士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
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