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根据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进”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根据《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司拟获配股数 73.2064 万股,获配金额为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武汉长进为公司参股企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股比例为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武汉长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参与战略配
售为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及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董
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鉴于本次交易是参与认购武
汉长进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并经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签字确认,
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暂缓披露程序,现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
? 风险提示
比公司存在明显差距,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武汉长进面临产品结构单一与应
用领域集中的风险。目前,武汉长进正积极拓展国防军工、商业航天、测量传感、
医疗健康等新兴应用领域,但其收入贡献尚未形成有效支撑,存在因下游行业需
求波动、市场开拓不达预期引致的成长性风险。
化、行业估值波动、解禁时的流动性情况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投资收益波
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加快构建上下游产业链资源体系,对产业链上的
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武汉长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
配售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根据《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
司拟获配股数 73.2064 万股,获配金额为 29,999,982.72 元,本次认购获配股份数
占武汉长进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3.13%。公司所获配股票自武汉长进本次发行
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锁定 24 个月。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交易标的名称
的战略配售股份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2,999.998272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支付安排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参与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武汉长进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战略配售
认股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战略配售认股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
(三)交易生效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1%以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范围及额度内开展的日
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1%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5979328891
成立日期 2012/7/11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777-1401 号
注册地址
(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 刘长波
注册资本 7,025.25 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
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
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进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武汉长进为公司参股企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股比例为
据《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武汉长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
配售股份。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5979328891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是 √否
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 √否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交易方式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购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股份
成立日期 2012/7/11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刘长波
注册资本 7,025.25 万(元)
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
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纤
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主营业务
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
√是 □否
构
项目
资产总额 90,373.11 88,474.94
负债总额 25,580.31 25,731.61
净资产 64,792.80 62,743.33
营业收入 5,395.30 24,682.76
净利润 1,988.65 9,564.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12.53 8,680.96
注:武汉长进 2026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E10173 号)。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武汉长进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40.98 元/股,战略配售事项下拟发行的 A
股认购价格与 A 股发行价格相同。根据《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司拟
获配股数 73.2064 万股,获配金额为 29,999,982.72 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乙方同意根据本次发行询价结果,如
发行规模发生变化,为遵从有关监管要求,甲方有权在无需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形
下,调整乙方最终获配金额和实际获配股票数量,乙方承诺接受上述调整结果,
但乙方申购款项不得超过叁仟万元。
(三)认购数量:乙方承诺最终认购的股票数量以甲方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布的有关配售结果的公告文件为准。
(四)乙方承诺: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
起锁定 24 个月,限售期间不会通过转融通出借该部分股票。本次发行结束后,前
述股份由于甲方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甲方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解锁。
(五)违约责任:视为乙方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
乙方按申购款项的 10%支付违约金。视为甲方违约情形时,甲方及保荐人(主承
销商)应立即原路向乙方返还申购款项。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如经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后仍未得以解决,争议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武
汉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武汉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业务合作
针对激光制造领域的差异化需求,双方将开展核心产品的定制化研发与生产
合作。武汉长进依托其在掺稀土光纤领域的技术优势,为公司提供适配高功率光
纤激光器的特种光纤产品。同时,公司将向武汉长进开放其激光器整机的测试场
景与数据反馈,帮助长进光子优化光纤产品的性能参数,实现产品迭代升级。
双方将携手布局光通信新兴市场需求。在光通信领域,武汉长进的光纤研发
与产业化能力可以很好地满足目前光通信市场的需求。公司可利用其在光通信领
域现有的客户实际需求,与武汉长进合作开发 MPO(Multi-Fiber Push On)连接
器、MMC(Mini-Multi-Connector)连接器生产所需的通讯光纤,共同参与海外
AI 数据中心的建设项目。
(二)产业链协同
打通从光纤材料到激光设备的全产业链产能衔接。武汉长进根据公司的激光
器生产计划,提前布局光纤产能,确保核心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实现产能的动态
匹配。
针对当前高端掺稀土光纤被海外垄断的现状,双方联合开展特种光纤的配方
优化、预制棒制备工艺改进等研究,提升产品的性能指标,实现国产替代。同时,
共同探索下一代激光技术,如超短脉冲激光等领域的材料与设备协同研发,提前
布局技术储备。在研发过程中,共享知识产权成果,联合申请发明专利,提升双
方在行业内的技术话语权。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
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作为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认购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交易价格以发行
人确定的公开发行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契合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参与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参与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武汉长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交易价格以发行人确定的公开发行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契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
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风险提示
比公司存在明显差距,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武汉长进面临产品结构单一与应
用领域集中的风险。目前,武汉长进正积极拓展国防军工、商业航天、测量传感、
医疗健康等新兴应用领域,但其收入贡献尚未形成有效支撑,存在因下游行业需
求波动、市场开拓不达预期引致的成长性风险。
化、行业估值波动、解禁时的流动性情况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投资收益波
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