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59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编号:临 2026-027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研铂
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人员中 5 名原激励对象发生退休、离职等
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 5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100,868 股进行回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
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
司总股本从 759,807,126 股增加至 823,278,119 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总股本将从 823,278,119 股调整为 823,177,251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义务),并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注销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
报具体如下:
采用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寄出时电话与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