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 健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2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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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07     股票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
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2026年1月1
日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
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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