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区环镇西路9号)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157,242,6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021%。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东 10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585,5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14,924,11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39,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
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20,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
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38,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20,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
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38,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9,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
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68,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9%;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96%。
关联股东崔颖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谭炳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共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4,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表决结果:
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38,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
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9,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
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34,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5,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
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