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周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 432,713,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3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42,721,7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76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5 人,代表股份 89,99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03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6 人,代表股份 23,109,06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21,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21,487,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542%。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穆竟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30,663,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059,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329%;反对 2,018,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5%;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6%。
对此项议案,同意 430,928,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324,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773%;反对 1,754,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11%;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6%。
对此项议案,同意 431,048,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44,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976%;反对 1,633,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08%;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6%。
对此项议案,同意 430,683,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9,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079,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177%;反对 1,750,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42%;弃权 279,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0%。
关联股东穆竟伟、张艳琪、新乡市凯谊商贸有限公司、穆竟男、王国明、任立
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对此项议案,同意 21,147,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963,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153%;反对 2,128,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0%;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
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430,593,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989,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290%;反对 1,844,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23%;弃权 2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7%。
对此项议案,同意 430,874,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270,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54%;反对 1,692,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59%;弃权 1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