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上披露。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 HAN WU(吴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84 人,代
表公司股份 135,447,9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909%。其中参加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6,578,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18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共 179 人,代表公司股份 8,869,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722%。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9 人,代表股份 8,869,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2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371,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32% ;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92,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30%;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6%;弃权 2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69,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24% ;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9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0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0%;弃权 2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369,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24%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9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06%;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0%;弃权 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67,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09% ;反对 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89,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80%;反对 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9%;弃权 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1%。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8,240,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6790%;反对 7,179,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662,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391%;反对 7,179,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458%;弃权 27,9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1%。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93,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0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815,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2%;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64,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87% ;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86,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2%;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3%;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薛天天律师、万珂菲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
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