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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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栋 10 楼公司会议室。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崧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55 人 , 代 表 股 份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63,266,62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88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35,625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1 人,代表股份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138,11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35,62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5%。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 意 63,382,397 股 , 占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同意 2,25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 意 63,382,397 股 , 占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同意 2,25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 意 2,253,6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同意 2,253,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宗友、田年斌、淮安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邹
超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 意 6,085,8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
  同意 2,25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宗友、田年斌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 意 63,382,397 股 , 占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同意 2,25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 意 63,382,397 股 , 占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同意 2,25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同 意 6,085,86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
  同意 2,25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宗友、田年斌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同 意 63,382,397 股 , 占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同意 2,25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 意 63,382,397 股 , 占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同意 2,25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 意 63,382,197 股 , 占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同意 2,253,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同 意 63,382,397 股 , 占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同意 2,25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杨阳律师、易佳妮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为
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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