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20:09: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九楼报告厅。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50 人,代表 152 名
股东,代表股份数量 77,600,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10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4 人,代表 46 名股东,代
表股份 45,990,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288%。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会议的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31,609,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37 人,代表股
份 22,902,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9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5 人,代表股份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2 人,代表股份 16,321,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5379%。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50,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44,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46,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42,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4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38%;反对 156,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2%;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77,096,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99,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18%;反对 50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45%;弃权 8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48,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51,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96%;反对 1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8%;弃权 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45,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48,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69%;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7%;弃权 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346,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648,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1%;反对 25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文豪律师和周良律师。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丽臣实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