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0名,代表股份470,537,54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41.227%。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1,266,5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271,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8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69,433,964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982,18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121,4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93,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5%。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69,415,664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995,68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26,2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75,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5%。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428,264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1,064,1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45,1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88,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69,427,164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987,08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123,3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86,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5%。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69,438,064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997,08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02,4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97,8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7%。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69,357,464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1,054,9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125,1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17,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49,864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1,061,1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126,500 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09,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22,864 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1,101,08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103,6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92,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280,864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1,151,6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105,0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40,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390,055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1%;1,092,480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3%;114,8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90,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6%。
公司董事吴培服、吴迪、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81,464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1,018,880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37,2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41,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均向本次股东会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