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6-02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 228 号公司研发楼三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江宇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23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6,505,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38,630,183 股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434,413,6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38,630,183 股的 46.2817%。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2,09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38,630,183 股的 0.2228%。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36,311,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7%;反对 1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8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483%;反对 1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85%;弃权 5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32%。
公司独立董事涂书田、李肇兴和曾繁英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6,329,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反对 1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9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232%;反对 1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18%;弃权 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6,31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68%;反对 1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9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825%;反对 1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30%;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6 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6,312,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9%;反对 1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8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865%;反对 1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90%;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6,307,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47%;反对 1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8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379%;反对 1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49%;弃权 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7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3,383,000 股回避;同意 372,920,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9%;反对 1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8%;弃权 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8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419%;反对 1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71%;弃权 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11%。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涂书田、李肇兴和曾繁英向本次股东会作了 2025 年度工作的
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刊登
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重祥、刘庆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