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ST 海王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
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担保事项均已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
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
过人民币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485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
币3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上海器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器械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
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上海方承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方承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
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
内容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万
元。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
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为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
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阳光信诺向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阳光信诺向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485万元的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485
万元。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
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决算期届至之日起三年。
(五)为江苏海王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江苏海王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
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苏鲁海王器械向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海王器械向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公司与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
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900
万元。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
过户费、差旅费等)。
决算期届至之日起三年。
(七)为广东海王集团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集团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
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40.56亿元(其中为河南东森医
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48亿元,为蚌埠海王银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的比例为186.34%,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