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53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
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 141.51 万元)1,596.79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182,663.2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
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92.7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479 号)。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称“华海建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生物”)
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
行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临海支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基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情况,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华海生物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工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同时本次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11,131.2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公司将 4,466.60 万元用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剩余 6,664.6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7 号)。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基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海生物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放在工行临海支行(账号:1207021129200347435)
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
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
司与工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关于该专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本次该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所有专用账户均已全部注销。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