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3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5:00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电连
技术产业园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陈育宣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6 人,代表股份 157,343,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51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9,630,8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0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日,公司总股本为 424,820,000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5,365,600 股,该
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27,713,06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次会议。任期在2025年度内的独立董事陈青、李勉、卢睿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
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57,286,6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
反对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弃权10,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55,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932%;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685%;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7,285,79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54,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902%;反对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884%;弃权5,9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7,289,69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58,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042%;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743%;弃权5,9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7,283,99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53,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837%;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656%;弃权14,0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7,268,19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37,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266%;反对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060%;弃权18,6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3,597,51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权12,5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966,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4814%;反对3,733,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4733%;弃权12,5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5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3,596,71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权12,5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965,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4785%;反对3,734,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4762%;弃权12,5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8,074,86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634,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180%;反对60,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2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
关联股东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肖月江、罗西方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