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6-029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事会;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2人,代表股份462,941,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651%;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145人,代表股份2,100,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股份2,100,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
投 票的中 小股东145 人 ,代表股份 2,100,96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6,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25%;反对536,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3.9870%;反对536,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6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6,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25%;反对53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3.9918%;反对53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1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8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11%;反对542,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25%;反对542,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1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0,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12%;反对54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15%;反对54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8220%;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6,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26%;反对53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3%;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4.0061%;反对53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527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18,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74%;反对51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7,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23%;反对51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6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18,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74%;反对518,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7,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5.0670%;反对518,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64%;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06,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47%;反对530,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
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4.4768%;反对530,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256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强、刘梦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见2026
年5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