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6-02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3,117,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32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6,701,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90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0 人,代表股份 6,703,45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6,701,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907%。
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会议或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
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9,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4%;
反对 87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2%;弃权 1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4,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3,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4%;
反对 87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2%;弃权 12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7,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26%。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3,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6%;
反对 88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5%;弃权 1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7,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77%。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3,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8%;
反对 8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8%;弃权 12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8,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26%。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7,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6%;
反对 86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5%;弃权 1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2,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47%。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升达林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
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168,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44%;
反对 9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7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3,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240%。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