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员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8,882,3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062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18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
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85,1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022%;反对 1,26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1%;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6%。
(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85,1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9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808%;反对 1,25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16%;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6%。
(三)《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8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858%;反对 1,509,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34%;弃权 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8%。
(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94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965%;反对 1,38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10%;弃权 1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5%。
(五)《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出席股东会(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4,352,380股。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2,6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299%;反对 1,563,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95%;弃权 1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丁一律师、周赟律师
(三)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