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心第一会议室。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6名,代表股份319,207,14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1.8670%。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名,代表股份298,444,50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4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338名,代表股份20,762,64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72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47人,代表股份71,370,85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1%。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 315,616,2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51%;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779,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87%;反对 3,107,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3536%;弃权 483,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315,619,2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60%;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782,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29%;反对 3,104,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3494%;弃权 483,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313,328,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84%;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92,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634%;反对 5,570,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8054%;弃权 307,7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315,376,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99%;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540,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25%;反对 3,3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6556%;弃权 508,0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于苏华先
生、赵敏女士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47,654,040
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7,087,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87%;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905,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428%;反对 4,337,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0768%;弃权 128,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314,740,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08%;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904,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422%;反对 4,336,2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0757%;弃权 129,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鉴于钟舒乔先生、崔运涛先生、张永臣先生和王梓漪女士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
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742,15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13,916,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17%;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822,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269%;反对 4,402,9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1691%;弃权 145,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315,078,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7%;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242,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58%;反对 3,898,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4617%;弃权 23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票的议案》。
同意 315,266,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4%;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29,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82%;反对 3,790,4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110%;弃权 150,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冉令帅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
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