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坤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18: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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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发中心金蝶云大厦 1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与会独立董事以现
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其中,独立董事刘宝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
本次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独立董事徐艳
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一致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刘宝华、张晗、徐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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