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 粤港 01、25 粤港 01、25 粤港 02、25 粤港 03、25 粤港 04、26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董事。
(三)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12:00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波先生、吴超先生、陈建年先生、郑灵棠先生、马楚江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的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
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
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焦广军先生、朱桂龙先生、柯思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提交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
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
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控制
在 343 万元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波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
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务局办公室
主任,广州港务局海港管理处处长,广州港务局港务监督管理处处长,广州港务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
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吴超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
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
中心总体规划研究部副部长、部长,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总体规划处处
长,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南沙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党工委委
员、管委会副主任,南沙区政府副区长。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建年先生,1969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
境外居住权。1995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市发改委规划处、社会发展处副
处长、处长。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郑灵棠先生,1974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
居住权。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副部长、
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总经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
事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灵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马楚江先生,1966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国
籍,无境外居住权。1989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务局对外经济处副处长,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楚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焦广军先生,1966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
师。曾任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裁、总裁,青岛
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
事、总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津市十八届人大代表、天津滨海
新区十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广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
朱桂龙先生,1964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广东省优
秀社会科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教授,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等。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国高技术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常务理
事、产学研合作专委会主任;兼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桂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
柯思华先生,1977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
曾任广州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州市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
任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思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