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18: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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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
分红总额(含税)=(251,746,635股-988,900股)÷10股×0.25元=6,268,943.38元;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计算如下:每10股派息=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6,268,943.38÷251,746,635×10=0.24901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249017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
股份988,900股后250,757,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
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68,943.38元;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
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该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本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总额最终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派发金额总额为准。
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
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
分红总额(含税)=(251,746,635股-988,900股)÷10股×0.25元=6,268,943.38元;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计
算如下:每10股派息=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6,268,943.38÷251,746,635×10=0.24901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249017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证券
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枫、周瑾姣
   咨询电话:0755-86336966
   咨询传真:0755-8633697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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