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6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141,757,92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365,200 股后的总股本 141,392,72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827,854.4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56,557,08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98,315,008 股,不送红股。
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
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
( 含 税 )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10 股 =2,827,854.40 元
÷141,757,920 股×10 股=0.199484 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
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10 股=56,557,088 股÷141,757,920 股×10
股=3.989695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9484 元)÷(1+0.3989695
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757,92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56,557,08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
情形,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
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案一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41,757,92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8,315,008 股。
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6,096,500 11.35 6,438,600 22,535,100 11.36
高管锁定股 16,096,500 11.35 6,438,600 22,535,100 11.3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5,661,420 88.65 50,118,488 175,779,908 88.64
三、总股本 141,757,920 100.00 56,557,088 198,315,008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股净收益为 0.02 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
( 含 税 )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10 股 =2,827,854.40 元
÷141,757,920 股×10 股=0.199484 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
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10 股=56,557,088 股÷141,757,920 股×10 股
=3.989695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9484 元)÷(1+0.3989695
股)。
(有限合伙)、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马姝芳、徐家林、邹同光及其他间
接持股董监高(高隘、李明、孔德国、朱清华、李梦、吴俊、孙德斌)、乐清红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2.49 元/股。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 21.39 元/股;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
格相应调整为 10.50 元/股;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
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 10.4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
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 7.47 元/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
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高隘
咨询电话:025-52283866
传真电话:025-52174029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