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泓淋电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亦中 联系电话:010-60838582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冠中 联系电话:0755-238359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对募集资金进行现场检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从募集资金监管、股份减持及内
幕交易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 不适用
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不适用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
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
问题。
保荐人 查阅了公司章 程及内部制度 文件,查阅了 公司
不适用
执行 证报告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
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 查阅了公司最 新章程、三会 议事规则及会 议材
“三会”运作 不适用
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
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 查阅了公司股 东名册、持股 比例、最新公 司章
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 不适用
变动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
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
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
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
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
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 告,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
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
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
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对
形。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查阅了
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等事项的访谈,配合
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不适用
提供了相关资料。
荐工作的情况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 不适用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未发现公司 在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 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人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
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书
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
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
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刘冠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