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大叶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光炼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春奎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收到关于业绩预告修正的监管函:公
项目 工作内容
司已制定后续整改措施,同时保荐机构已督
促上市公司后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质量,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督
促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募投项目建
设情况,结合市场情况,有序推进募投项目
的建设及实施。若公司基于重新论证结论未
来对募集资金投向实施变更,需及时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2次(不含跟踪报告及保荐总结报告书)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8月28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减持规则、募集资金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理和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 不适用
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 不适用
为普通股份;
项目 工作内容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适用
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 不适用
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机构已于上市公司
首次业绩预告时提醒公
司后续需确保预计数据
与最终审计结果差异不
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超过 20%,若后续业绩与
所下发的《监管函》(创
预告差异较大,需及时发
业板监管函〔2026〕第
布修正公告,并说明具体
原因;针对修正公告导致
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
的监管函事项,上市公司
大差异,未能在规定期限
已制定整改措施,同时保
内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
露业绩预告。
后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
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市公司已于 2025 年 4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22 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
品生产项目”受到市场环 司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境变化的影响和公司战 “年产 22 万台新能源园
略布局的调整,暂缓实 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施。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关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募
投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市
场情况,有序推进募投项
目的建设及实施。若公司
基于重新论证结论未来
对募集资金投向实施变
更,需及时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4,538.34 万元,较去年
下降 381.62%,主要系公
司 2025 年 收 购 AL-KO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理
Ger?te GmbH 后,在合并
层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
化,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提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定成本与期间费用相应
升经营质效,同时按照相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增长较高,同时结合当前
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
生产经营实际及未来产
露义务。
品线规划,公司对部分长
库龄原材料计提了存货
减值准备,以及子公司衍
生金融工具投资产生一
定的损失所致。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减持意向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依法承担赔偿 是 不适用
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承诺
是 不适用
实、准确、完整之承诺
是 不适用
持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
况 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即“交割日”)
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
报告事项 说明
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续公
司国泰海通,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合并交割
日后,因保荐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1)2025 年 5 月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
目,被深交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2)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
(3)2025 年 9 月 16 日,因洛阳中超新材
施;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
监管措施。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光炼 赵春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