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18: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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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
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公司拟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1,095.9534 万股变更为 21,055.8267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21,095.9534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1,055.8267 万元。
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
                     第 1 页 共 2 页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办公室,邮编:518053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
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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