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0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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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与预
留部分的 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3)。2026 年 5 月 19 日,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
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二)申报登记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联系人:郑小芹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邮箱:zhengquan@echom.com
  (三)其他
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
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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