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兴市城东工业园区科创路 1 号)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56,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叶学俊、叶楠、苏梅、泰兴市福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407,32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公司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剑飞、侯婕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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