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3:00开始。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2人,代表股份99,921,47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94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8,960,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3.61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96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6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4,729,22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767,82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79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6人,代表股份96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266%。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97,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59%;反对 1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0%;
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05,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80%;反对 1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30%;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0%。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87,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59%;反对 1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
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5,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66%;反对 1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4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0%。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87,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59%;反对 1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
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5,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66%;反对 1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4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0%。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90,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94%;反对 1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5%;
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8,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06%;反对 1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47%;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7%。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90,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94%;反对 1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5%;
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8,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06%;反对 1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47%;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7%。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90,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86%;反对 1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3%;
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7,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36%;反对 1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6%;弃权 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7%。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90,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94%;反对 11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6%;
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98,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06%;反对 11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68%;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6%。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769,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475%;反对 1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1%;
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76,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75%;反对1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0%;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