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 108 人,代表股份 52,746,03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表股份 15,626,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16%。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含代理人)共计 104 人,代表股份 416,5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份 416,5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9%。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同意 52,70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同意 52,711,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140%;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85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同意 52,712,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861%;反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13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7,659,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02%;反对 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74%;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66,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731%;反对 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426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的议案》
同意 52,67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9,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122%;反对 6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387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52,694,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同意 52,700,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7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494%;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2505%;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同意 52,711,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20%;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657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