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 , 9:30-11:30 ,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04 人,代表股份 70,507,3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34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
好利科技
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63,260,5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57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7,246,8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07%。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1 人,代表股份 7,247,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0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股
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07%。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0,401,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41,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73%;反对 9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1%;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0,401,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好利科技
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41,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73%;反对 9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1%;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0,395,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35,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46%;反对 1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0,401,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41,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73%;反对 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8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好利科技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401,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41,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73%;反对 9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1%;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0,398,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38,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59%;反对 1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9%;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0,398,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38,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59%;反对 1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5%;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好利科技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汤奇青先生、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634,68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5,524,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971%;反对 1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2%;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37,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35%;反对 1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9%;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0,507,36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0,397,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37,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35%;反对 1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9%;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0,507,36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0,375,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好利科技
弃权 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115,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55%;反对 1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9%;弃权 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