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0,677,750股的0.902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33人,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0,677,750股的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体激励对象在自查期
间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
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2月26日,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33人,股数为344.00万股。
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6月10日,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7人,股数为36.00万股。
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7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限售期已于2026年1月6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情形,满足解除限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的;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 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 2025 年
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润 57,863,047.69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元,公司 2025 年业
对应考核年度使用的扣非 绩达到了本次激励
非净利润不低 非净利润不低 A≥Am,X=100% 个解除限售期目标
于 2,200 万元 于 2,750 万元 Am>A≥An,X=80% 值,满足解除限售条
A<An,X=0% 件,公司层面解除限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售比例(X)为 100%。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
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拟解除限售的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等级”“B 等级”“不达
标”三个等级。具体如下:
年个人层面的绩效
考评结果 A 等级 B 等级 不达标 均为“A 等级”,个
个人层面解除限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售比例(N) 例为 100%。
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中扣非净利润达到触发值及以上的前
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根
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
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 万股。因此,公司
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33 人,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4.00 万
股。
除上述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0,677,750股的0.9020%。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数量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
量占已获授予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比例
(万股) (万股)
(%)
合计 344.00 172.00 50.00
注:上述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
份应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698,439 4.04 -1,720,000 5,978,439 3.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979,311 95.96 1,720,000 184,699,311 96.86
三、股份总数 190,677,750 100.00 0 190,677,75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