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ST易录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收到债权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路易云”或“申请人”)的《告
知函》,申请人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已向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
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
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
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
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
生影响。
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
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助
于消除公司因2025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
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决定
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易华录公司)重整,并申请对易华录公司启动预重整,易华录公司无异议,
并自愿承担预重整的相关义务。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其
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本院决定对易华录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易华
录公司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配合本院依照相关规定采
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勤勉经营管理,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妥善维护资产价
值;
(三)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如实回答并提交材料,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
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财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
管理人的监督;
(四)依法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就
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五)停止对外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或者经诉讼、
仲裁、执行程序的清偿除外;
(六)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
定预重整方案;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
募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
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
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和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
成功率。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
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风险提示
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
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
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
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
生影响。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
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
款第二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前冠以“*ST”字样)。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3.11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
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