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7 证券简称:酉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9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8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9,1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公司
度权益
分派预
案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其干、薛冠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 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