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教育: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22:12: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夏园强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989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
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
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15:00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
埭镇春申路9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
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
投票的统计,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200人,其中现
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5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
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95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
人代表股份85,262,1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04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
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76,60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序号     候选人姓名       得票数         中小投资者票数       是否当选
  (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候选人姓名      得票数        中小投资者票数       是否当选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84,711,01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6%;反对276,0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7%;弃权275,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576,41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1188%;反对276,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4429%;弃权275,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总数的1.4382%。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
逐项表决。本次会议议案(一)和(二)为累积投票议案,已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表决;议案(三)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
过。根据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
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
有效。
  (以下无正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盖章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经办律师:
                               许   航
负责人:
        徐   晨                  夏园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科德教育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