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67,76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9%。
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表决情况:同意69,9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330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方永杰、王亚萍、宁波
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方永杰、王亚萍、宁波
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