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ST 纳川 公告编号:2026-10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超女士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7 人,代表股份 261,191,64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
份 21,540,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19 人,代表股份 239,651,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3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4 人,代
表股份 51,767,0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84%。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1,45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8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7 人,代表股份 30,308,38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81%。
其他人员出席及列席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
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2,961,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8490%;反对 6,68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5608%;弃权 1,5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536,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016%;反对 6,68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206%;弃权 1,5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78%。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252,986,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8585%;反对 6,66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5513%;弃权 1,5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56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495%;反对 6,66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27%;弃权 1,5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78%。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2,712,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7536%;反对 6,85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6242%;弃权 1,6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287,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204%;反对 6,85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03%;弃权 1,6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93%。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2,764,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7737%;反对 6,801,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6041%;弃权 1,6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340,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217%;反对 6,801,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391%;弃权 1,6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9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3,417,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0236%;反对 7,320,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8029%; 弃 权 453,300 股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会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92,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825%;反对 7,320,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418%;弃权 4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7%。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4,534,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4511%;反对 6,43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641%; 弃 权 221,600 股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会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109,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393%;反对 6,43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327%;弃权 2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1%。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096,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6.9779%;反对 6,30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15,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573%;反对 6,30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25%;弃权 4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2%。
关联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均需
回避表决,对此议案无有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大额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3,988,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2421%;反对 6,751,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5850%; 弃 权 451,500 股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会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563,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849%;反对 6,751,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29%;弃权 4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大额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4,301,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3622%;反对 6,444,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673%; 弃 权 445,300 股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会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77,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909%;反对 6,444,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489%;弃权 4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0,797,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的 96.0203%;反对 8,27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683%;弃权 2,1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372,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04%;反对 8,27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55%;弃权 2,1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41%。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张建波律师、黄泽阳律师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