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楼 10 层公司会议室。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股份 61,727,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04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7,132,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1 人,代表
股份 24,595,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3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4 人,代表股份 3,545,4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3,505,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7%。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0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6%;
反对 9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6%;弃权 2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2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0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3%;
反对 111,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1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1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5%;
反对 9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6%;弃权 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2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5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53%;
反对 20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3%;弃权 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20,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4%。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43,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
反对 168,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4%;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60,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433,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27%;
反对 1,280,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43%;弃权
总数的 0.02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50,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6.1147%;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7,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74%;
反对 1,358,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27%;弃权
总数的 0.05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71,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8.3198%;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7%。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0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7%;
反对 105,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7%;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24,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7%。
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556,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2%;
反对 156,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5%;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74,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2%。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罗西方律师、肖月江律师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