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6 证券简称:大普微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
厦3501大普微会议室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91人,具体如下:
普通股股东人数 889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5,841,046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
数量为:1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5.1784%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9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持有公司表决权数量为725,574,480票,占
公司表决权数量总数的70.66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5人,持有公司表决权
数量为86,390,566票,占公司表决权数量总数的8.414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83人,持有公司表决权
数量为73,751,068票,占公司表决权数量总数的7.18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持有公司表决权数量为35,010,000票,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2人,持有公司
表决权数量为38,741,068票,占公司表决权数量总数的3.7733%。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5,824,846 99.9896 8,700 0.0056 7,500 0.0048
特别表决权股份 656,124,000 100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34,8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780%;反对8,7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118%;弃权7,5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10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5,822,846 99.9883 10,700 0.0069 7,500 0.0048
特别表决权股份 656,124,000 100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32,8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753%;反对10,7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145%;弃权7,5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10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5,818,646 99.9856 19,500 0.0125 2,900 0.0019
特别表决权股份 656,124,000 100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28,6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696%;反对19,5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264%;弃权2,9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039%。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5,829,246 99.9924 8,900 0.0057 2,900 0.0019
特别表决权股份 65,612,400 100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39,2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840%;反对8,9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121%;弃权2,9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039%。
本议案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
同。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5,825,946 99.9903 11,700 0.0075 3,400 0.0022
特别表决权股份 656,124,000 100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35,9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795%;反对11,7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159%;弃权3,4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046%。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5,819,446 99.9861 13,600 0.0087 8,000 0.0051
特别表决权股份 656,124,000 100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29,4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707%;反对13,6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184%;弃权8,0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10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5,826,946 99.9910 9,700 0.0062 4,400 0.0028
特别表决权股份 656,124,000 100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36,9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809%;反对9,7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132%;弃权4,4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060%。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5,829,246 99.9924 8,900 0.0057 2,900 0.0019
特别表决权股份 65,612,400 100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39,2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840%;反对8,9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121%;弃权2,9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039%。
本议案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
同。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32,268,166 99.9862 11,500 0.0087 6,700 0.0051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32,8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753%;反对11,5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156%;弃权6,7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091%。
审议本议案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平湖大普海德科技有限公司、平
湖大普友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大普海聚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大普汇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平湖泽奕数字经济产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湖泽微存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泽奕陆号半导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湖泽奕捌号存储产业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5,823,646 99.9888 13,100 0.0084 4,300 0.0028
特别表决权股份 656,124,000 100 - -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33,6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
数的99.9764%;反对13,1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
数量总数的0.0178%;弃权4,3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数量总数的0.005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辉律师、王安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所关于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