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综合楼会议室。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4 人,代表股份 63,598,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9318%。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2,892,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59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706,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32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13,610,84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57%。
公司董事长谭帼英女士,董事兼总经理林程先生、董事卢峰先生,职工董事
周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胜宇先生现场列席本次会议;董事兼副
总经理陈宇峰先生,独立董事周乔先生、罗玉涛先生、王大方先生以通讯方式列
席本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何嘉雯女士现场列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3,50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5%;
反对 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8%;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17,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乔先生、罗玉涛先生、王大方先生分别在本次
股东会上进行了 2025 年度述职。
同意 63,50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5%;
反对 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8%;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17,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同意 63,50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5%;
反对 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8%;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17,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同意 63,50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5%;
反对 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8%;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17,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同意 63,496,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0%;
反对 1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3%;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8,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同意 13,508,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77%;
反对 1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9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8,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
过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2,898,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10,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4.8581%。
表决结果:同意 62,897,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09,5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4.8478%。
表决结果:同意 62,89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09,5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4.8478%。
表决结果:同意 62,897,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09,6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4.8480%。
表决结果:同意 62,898,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10,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4.8581%。
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
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2,89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09,7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4.8493%。
表决结果:同意 62,897,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09,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4.8478%。
表决结果:同意 62,896,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08,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4.836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严龙先生、郭敏敏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