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 B 公告编号:2026-13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楼公司中会议室。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 833,735,98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30,287,6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4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 人,代表股份 3,448,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99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8,252 股,占公
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8,052 股,占公
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1 人,代表股份 3,666,44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8,05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9 人,代表股份 3,448,38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8,252 股,
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8,052 股,
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外
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4%。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
的提案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2,642,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3,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0.1822%;反对 1,03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564%;弃权 53,5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14%。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084%;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2,895,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6,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0849%;反对 756,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6295%;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56%。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084%;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2,98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2,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9.4408%;反对 692,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8900%;弃权 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92%。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084%;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伍涛律师、罗见玲律师见证了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