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 股份 1,471,466,79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总股份 0.4584%。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479,501,629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07,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9384%;反对 856,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479,097,856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503,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0378%;反对 1,220,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213%;弃权 10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479,513,844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19,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9657%;反对 842,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479,514,144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19,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9663%;反对 843,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472,724,746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130,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2.8221%;反对 7,636,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0336%;弃权 6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479,499,344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04,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9333%;反对 857,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479,485,819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91,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9032%;反对 875,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479,480,319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885,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8909%;反对 877,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