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6-23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领导班子成员激励方案进行了修订并经
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二、适用期限
修订后的领导班子成员激励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
三、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的主要内容
领导班子成员采用年薪制,年度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月度绩效+
年度绩效)+福利津贴+年终奖金包。其中,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
薪总额的比例为 50%。
根据考核对象岗位定位,综合考虑市值、净利润、净现金流、项目投
资回报率、经营改善达成率等关键战略成功因素,差异化选取指标,分为
财务指标、运营指标、管理指标和否决性指标。
年终奖金包与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部分挂钩。除此以外,根
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设置董事长特别奖,用于为公司业务提升和战略发
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奖励。
领导班子成员岗位按照三年一个任期实行任期绩效考核;领导班子成
员年度绩效的 70%当年发放,剩余 30%作为三年任期绩效奖金基数;三年
任期期满或离任,根据内部审计结果,结合任期考核结果兑现任期奖金。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应及时对领导班
子成员年度绩效、年终奖金包等予以重新核定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领导班子成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
付未支付的年度绩效、年终奖金包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部分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四、其他
(1) 基本薪酬按月度固定发放。
(2) 月度绩效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月核算发放。
(3) 年度绩效按年度考核结果计算,个人实际年度绩效与年度绩效
考核系数挂钩,待年度审计报告出具、考核结果确认后于次年统一按比例
发放。
(4) 年终奖金包的具体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制定,报董事长审批后执
行。
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至个人。
时间比例折算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多个岗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
则确定薪酬标准。
核结束后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