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2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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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201,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201,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201,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201,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201,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201,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201,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201,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201,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286,02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关联股东赵国民、赵淑飞、王欢、陈勤、浙江磐星投资有限公司已
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小燕、窦圆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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