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
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38人,代表股份134,488,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13.0029%;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
东536人,代表股份93,862,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28%。
(截至2026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01,387,335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170,074股,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股份6,725,00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
权权利,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86,492,261股。)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682,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64%;反
对7,9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18%;弃权1,10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9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79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88,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42%;反
对8,3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53%;弃权80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98,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3%。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99,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91%;反
对8,4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98%;弃权67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708,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257,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62%;
反对 9,4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56%;弃权
总数的 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66,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98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02%;反
对8,9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5%;弃权55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98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4%。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964,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54%;反
对8,6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59%;弃权1,1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074,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9%。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201,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82%;反
对7,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46%;弃权6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7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11,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4497%;弃权 6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5,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8%。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3,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47%;反
对8,7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74%;弃权5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4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42,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3385%;弃权 5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5,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梁铭明和周丽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
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之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