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6-01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92,361,83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7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91,790,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9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571,73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591,83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571,73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319,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45%;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9,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34%;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11%;弃权 14,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65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31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39%;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弃权 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020%;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11%;弃权 14,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66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318,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26%;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23%;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8,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993%;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52%;弃权 14,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65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31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39%;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弃权 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020%;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11%;弃权 14,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66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037,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1%;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86%;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59%;弃权 14,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65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范军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合计 280,000 股,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
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已在股东会上予以说明。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31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39%;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弃权 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020%;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11%;弃权 14,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66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1,618,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 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48,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37%;反对 29,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07%;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范军卫、张峰、高蔚、雷峰涛、任强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 700,000 股,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股
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宏远、王嘉欣
(三)结论性意见:
五、备查文件
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