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本次股东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75,962,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7.43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74,455,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7.06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506,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68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2,147,8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4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506,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82%。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6.00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8,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337%;反
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376%;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关联股东史中伟、徐满花、史正等 13 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7.00 《关于追加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关联股东徐韧所持表决权股份 875,000 股,对该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提
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
案审议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7%。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9.00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8,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254%;反
对 38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41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7%。
关联股东史中伟、徐满花、史正等 12 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9%;
反对 38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7%。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5,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372%;反
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185%;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7%。
关联股东史中伟、徐满花、史正等 14 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提案审议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575,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0%;
反对 3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陆芳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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