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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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五月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周四)
                    下午 14 时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
                     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 8 楼第二会议室
          (上海市徐家汇路 5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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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料          目       录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八、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九、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十、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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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附件: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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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程
一、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九、审议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十一、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十二、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十三、投票表决议案;
十四、宣布现场投票汇总情况。
提示:
  第六项、第七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故需请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国家电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
有限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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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25年度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紧密围绕“做强做优做大上海、健康有序发展国内、
精准布局决胜海外”战略目标,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资产收益率12.41%,同比上升3.08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
   发电供热稳定增长。深化提质增效的“一分钱行动”,2025
年度累计发电782.32亿千瓦时、供热2166.16万吉焦,同比分别增
长1.41%、8.95%。
   成本管控成效显著。煤电板块利润总额达26.81亿元,同比增
利8.61亿元,盈利大幅提升,汇率风险管理取得实效。
   (二)境内外发展成效显著
   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632.13万千瓦,清
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62.59%,其中:煤电占比37.41%,气电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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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804.4万千瓦,期末在建840.35万千瓦,新增产能171.31
万千瓦。
     一是做强做优做大上海。漕泾二期项目完成两台机组大板梁
吊装、3号机组定子就位等重大节点;外高桥一厂扩容量替代项
目于2025年10月30日浇筑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成功获取120万
千瓦海上光伏项目开发权,其中奉贤1期50万千瓦海光项目实现
开工建设。吴泾电厂102兆瓦/228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全容量并
网。
     二是健康有序发展国内。江苏滨海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建
设稳步推进。江苏滨海南区H5#、东台H7#海上风电项目获得核
准;内蒙古乌兰察布兴和县铁合金、黑龙江七台河、广西防城港
等多个风电项目开工建设;甘肃陇南宕昌、武威天祝松山滩风电
等项目全容量并网。
     三是精准布局决胜海外。截至2025年底,公司境外资产总额
元,同比增长110.61%。日本、罗马尼亚光伏项目成功投产或并
网,塞尔维亚风电等项目有序建设。境外业务全年储备、开工投
产计划均超额完成。
     (三)深化改革持续推进
     一是国际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强化对境外资产的穿透式
管理,持续推进境外资产运营与财务整合。
     二是推动国际化支撑体系建设。开展境外数字化管控体系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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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方案设计,以数字化提升管理效能;推进组织与管理优化,加
快推进决策支持中心、数智化中心、市场研究和创新发展中心、
审计中心和事业部建设,打破境内外业务壁垒,续推进各业务板
块管理优化。
  三是加快国际化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全员国际化意识,充实
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构建“一国一策”的全球薪酬策略,有效
激励人才,为国际化战略的深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四)法人治理和董事会运作持续优化
  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取消监事会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法人治理核心文件的修订工作。
  二是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18次董事
会,累计决策议题89项,听取汇报15项。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
议28次,审议议案63项,听取汇报6项,在战略、提名、薪酬、
审计、ESG及风险防控等领域发挥了专业作用。公司荣获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
  三是董事履职勤勉尽责。通过发展务虚会、规划研讨会、董
事会工作月报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并赴新疆、甘肃等
调研考察,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
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五)投资者回报和资本市场价值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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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2025年公司累计完成132项信
息披露,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A 级
评价,连续四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最高评级。高质量完成2024
年度ESG报告披露,荣获中上协可持续发展最佳案例、中国基金
报英华奖A股ESG示范案例。
     二是注重股东回报与沟通。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分配总额7.89亿元(含税)。高
质量召开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
理最佳实践”奖。
     三是扎实推进市值管理。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系统
建立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机制。
     (六)风险防控有效夯实
     一是夯实合规运营根基。公司完成罗泾土地权证办理,为资
产盘活与未来发展扫清了关键障碍。通过法人压减、参股退出等
举措,有效压缩管理层级,提升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与管控效
能。
     二是强化董事会“防风险”职能。对“三重一大”中的风险
事项进行决策把关,定期听取年度风险评估报告、重大项目投
资、计提减值、关联交易等议题汇报,督促公司将风险防控措施
有效分解落实,强化“一企一策”及年度十大风险防控。
     三是筑牢安全生产与环保防线。董事会定期听取经营层关于
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着力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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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提升生态环保合规性。公司建立“预判、部署、执行、复盘”
的全链条保供机制,有效应对经营保供挑战,顺利完成迎峰度
夏、进博会等重要时段能源保供任务。
  (七)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公司党委切实发挥“把方向”作用,通过严格落实“第
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
任务,确保了公司战略方向与国家大政方针同频共振。
  二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均需经党委
前置研究讨论,全年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事项62项,确保党委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有效发挥。
  三是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示范
创建,创新境外党建工作模式,针对不同风险国别实施精细化指
导,有力保障了海外业务的安全合规与稳健经营。
  二、董事履职和薪酬情况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
实履职,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严格按照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
挂钩的原则确定其薪酬,其绩效薪酬占比均达到50%以上,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2025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具体情况如下:董事长黄晨先生的税前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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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选举成为公司职工董事,担任职工董事期间的税前报酬总额
为人民币3万元。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独立
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后人民币15万元。公司于2025年2月完成
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芮明杰、潘斌
任职2个月,每人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后人民币2.5万元,第九届
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张启平、周志炎、王卫东任职10个月,每人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后人民币12.5万元,岳克胜、郭永清、敬登
伟任职12个月,每人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后人民币15万元。
  公司董事田钧、田玉环、于海涛、余国君、胡祥为股东方委
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工作思路
  公司 2026 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全面落实“均
衡增长战略”,坚定不移推进“做强做优做大上海、健康有序发
展国内、精准布局决胜海外”,以清洁能源发展为重点,坚持安
全第一、价值创造、协同发展、风险可控,聚焦能力建设与体制
机制优化,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
源企业。
  (二)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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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全力确保漕泾二期项目按期实现投产,并推动其尽
早产生效益;着力解决外高桥扩容量替代项目中的堵点问题,确
保年度建设目标务期必成。同时,支持加快海上光伏、海上风电
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与推进力度,并积极抢抓燃机、深远海风电等
新的战略机遇,巩固公司在上海本地的领先优势。
  在国内,聚焦沪苏浙等优势区域,推动江苏滨海扩建项目建
设,确保关键节点目标如期完成。加速推进新疆木垒、黑龙江牡
丹江、内蒙古乌兰察布等重点项目按期投产,优化全国布局。
  在海外,坚持优中选优,全力推进哈萨克斯坦、印尼、马来
西亚等重点国别项目的开发落地进程,巩固并扩大“储备一批、
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发展态势,稳步提升公司国际化经
营水平。
  一是全力增发效益电量。持续提升机组稳定运行水平,扎实
开展新能源“评、诊、治”工作,颗粒归仓,度电必争。优化市
场营销策略,结合属地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推动优化市场开发
体系、报价策略及省域协同机制,紧盯市场变化,稳价保量。稳
步推进境内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产贡献收益。
  二是全面降本增效。深化“一分钱”行动,推动落实“一企
一策”提质增效方案。加强燃料管理,实时优化煤炭采购策略,
从严从紧管控各项成本费用,切实降低度电成本。
  三是统筹做好融资安排。着力管控融资成本,持续优化债务
结构,加强资金统筹与汇率利率管理,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争取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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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融资条件,有力支撑公司战略发展。
     一是落实“三级四层五化”战略管控体系。提升企业治理效
率效能,推动“国际、国内”人才循环机制落地,优化组织架构
与人力资源配置。
     二是持续推进法人压减。建立并优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
聚焦主业,资产提质,梳理各法人企业运作情况,探索多方面实
施路径,确保管控体系运行顺畅,支撑战略目标有效达成。
     三是优化完善考核激励体系。加强国别公司属地化能力建
设,完善考核激励体系,以关键岗位的干部梯队建设与培养计划
为基点,推动建立“能上能下”的常态化机制。
     一是持续优化国际化业务管控体系。通过差异化授权,明晰
各主体决策权限,促进公司治理体系协调运转,制度体系精简高
效。
     二是提升董事会决策效能。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在战略规划、
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长和优势,通过董事会工作月
报、董事调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多种渠道,提升沟通质量,
进一步提高董事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与独立性。
     三是强化决策落实与评估。建立健全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跟
踪、督导与后评估机制,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重大决策执行情况
的汇报,确保董事会各项战略部署与关键决策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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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大现金分红力度。综合考虑战略规划、发展阶段、经
营状况、盈利能力、股东意愿等因素,以“尊重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通
过中期分红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股东回报。
  二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信
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断提升信
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声誉。
  三是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推介公司战略发展与投资价
值,适时引入契合公司发展的长期投资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
中小投资者沟通,重视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市场反馈,构建良性互
动生态,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一是完善境外业务风险防控顶层设计。严格落实“三个刚性
规则”,坚持“一项目一策略”,系统性加强对再融资、公共安
全、税务、法律等关键风险的识别与应对。
  二是持续争取新能源国补。持续抓好“红码”项目申诉,从
源头梳理合作协议,通过协商、法律等多元化手段,推动合作方
履行承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权益。
  三是持续跟踪中央巡视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就难点问
题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力争尽早实现突破,消除潜在风险。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高质量开
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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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确保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行为符合正确发展导向。
  二是夯实境外党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干
部选拔任用机制,推动境外党建工作创新方案落地,将党的政治
优势转化为公司的跨境治理与发展优势。
  三是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境外廉洁监督机制,支持
通过配备廉洁专员、巡审联动等方式强化境外监管;以刀刃向内
的决心,持续跟踪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推动
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公司行稳致远。
守,务实进取,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公司发展
再上新台阶,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四、请示事项
 建议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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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最为重要的定期报告,
也是上市公司最完整、最详尽地向全体股东汇报公司年度生产、经
营、发展等各方面情况的重要报告。
   根据上交所关于年报编制及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公司
结合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编制了《公司
   一、主要内容
   整个报告分为八节,其中,第二至第七节为主要财务指标、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等重要事项;第八节为财务报告和审计
机构的审计报告全文。
亿元,同比增长 35.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41%,同比上
升 3.08 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 0.8727 元,同比上升 41.4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全文公告。
   二、请示事项
   建议同意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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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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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母公
司净利润 1,605,888,163.05 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 10%提取的法定
盈余公积 160,588,816.3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29,147,076.14
元 , 分 配 2024 年 度 红 利 788,688,220.60 元 , 扣 除 永 续 债 利 息
元。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
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21,234,945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43,856,929.65 元(含
税),预计分红金额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42.4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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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增加现金
分红频次”及“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的指导精神,为进一步提
高股东回报水平,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会审
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在一定额度内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
金分红条件和上限,授权董事会后续制定具体方案。
   为简化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均
为正数;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
需求。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积极响应证券监管政策号召,提高分红工作效率、稳定投资
者分红预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
件和金额上限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具体分
配方案。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
由董事会根据 2026 年中期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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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请示事项
  建议同意 2025 年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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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权责利相统一的薪酬机制,依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结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实际,制定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现将有关
情况汇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具体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含职工董
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薪酬方案
  (1)基本年薪:占年度薪酬标准的 40%左右;
  (2)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标准的 60%左右,绩效年薪与年
度综合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公司董事考核指标主要由经营绩效指
标、战略发展指标、管理提升指标、专项任务和约束性指标构成,
结合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形成考核结果。年度考核不合格或
主要业绩指标完成率低于 70%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后 15 万元/
人·年。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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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
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并经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附件。
  四、请示事项
  建议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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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交所及上海电力有关担保的相关规定,上海电力结合
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了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 年度上海电力担保执行情况
超过 43.24 亿元。2025 年初上海电力为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为 14.88 亿元,2025 年,控股及参股公司还贷等事项减少担
保 4.05 亿元。
     截至 2025 年底,上海电力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为 10.83 亿元,占上海电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的比例为 3.18%。
     二、2026 年度上海电力担保计划
     根据上海电力 2026 年度业务交易和资金安排,上海电力拟为
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46.98 亿元。
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 71.48 亿日元(约人民币 3.20 亿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
按股比为贷款年度(2026 年 6 月至 2027 年 6 月)备用信用证提供
不超过 13,139.28 万美元(约人民币 9.24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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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担保。
子公司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50MW 风电项目融资,
按股比提供金额不超过 9790 万欧元(约人民币 8.06 亿元)的融资
担保。
VICTOR 项目融资提供不超过 8691.25 万欧元(约人民币 7.16 亿
元)的融资担保。
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融资提供不超过 7484.70 万欧元(约人民币
公司希腊 M-Star 公司 266MW 光伏项目融资,按股比提供金额不
超过 14,454 万欧元(约人民币 11.90 亿元)的融资担保。
  三、请示事项
  建议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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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应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
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根据生产经营
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金
融业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
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产融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
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 年
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存款、
贷款、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
票据业务等。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预计如
下:
关联人            交易类别             2026 年度预计金额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贷款               不超过 190 亿元
               日最高存款            不超过 150 亿元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票据业务                 不超过 40 亿元
                                      不超过 200 亿元等值人民
                 贷款
                                      币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最高存款                不超过 5 亿等值美元
                                      不超过 2000 万元等值人民
                 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币
百瑞信托有限公司         资产证券化、信托、借款等业务       不超过 230 亿元
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
                 供应链金融、保理业务等          不超过 130 亿元

                 借款、使用债务融资工具资金等业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不超过 350 亿元
                 务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业务等                不超过 10 亿元
  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人
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不高
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保
险、供应链金融等业务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
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不超过 260
亿元。
  融和租赁成立于2014年,由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
股65%,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5%。公司原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谢晶先生和公司董事会秘书邹忆女士均担任融和
租赁的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6 年度预计金额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等业务     不超过 260 亿元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
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规模化采购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
发挥协同效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所
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
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6 年度预计金额
                购买设备、产品和物资总包配送     不超过 50 亿元
                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         不超过 35 亿元
 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燃料采购               不超过 10 亿元
                其他                 不超过 2 亿元
  其中,拟向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接受工程及服务约
元;拟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购买设备、物
资及总包配送约 14 亿元;拟向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购
买物资约 7 亿元;拟向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燃料采
购 6 亿元;拟向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
工程和技术等服务约 5 亿元。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
确定。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2026 年度预计
委托承运运费不超过 2 亿元。
  友好航运成立于 2001 年,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
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 50%。公司副总经理田建东先生担
任友好航运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6 年度预计金额
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航运业务               不超过 2 亿元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
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6 年度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
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6 年度预计金额
                        提供工程和技术等服务      不超过 7 亿元
                        燃料销售            不超过 5 亿元
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航运业务            不超过 1 亿元
                        其他              不超过 2 亿元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
确定。
  四、电力交易等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
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碳交易、电力营销、绿证等其他关联交
易业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6 年度预计金额
                碳交易、电力营
 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销、绿证等其他关   不超过 12 亿元
                联交易业务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
确定。
  综上所述,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关联交易在
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
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请示事项
  建议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董事长、管理层及各级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计划或资金
使用计划,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等
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资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资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
元。经营范围包括:集团境外资金监管、资金归集、代收代付、融
资、信用担保、汇款、投资、利率汇率风险管理、顾问咨询等香港
特区政府《2016 年税务(修订)(第 2 号)条例》所规定的财资
中心业务范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资公司总资产 508.80 亿元,货币
资金 22.79 亿元,发放贷款 277.79 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6.31
亿元,银行借款 287.79 亿元,应付债券 21.14 亿元,吸收存款 19.5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亿元;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78 亿元(含投资收益),实现利
润总额 9.88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9.55 亿元。
  三、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签署双方
  甲方: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内容
  财资公司在符合香港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向香港公司及旗下附属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
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乙方根据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的指令为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
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乙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向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提
供融资等信贷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外汇风险管理、国
际碳资产认证咨询服务、国际碳资产代客交易服务、碳金融服务、
顾问咨询等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三)交易定价政策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在当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获得的同类存款利
率。在此基础上,存放规模超过 1000 万美元(折合)且存放期限
超过一个月的资金部分,乙方将给予一定利率上浮。
向乙方支付的手续费不高于当地主要商业银行代收代付及结算业
务手续费,并根据达到的结算业务量给予一定的优惠。
同期在当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可获得的同类融资利率。
务费用应符合当地其他主要金融机构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不
高于甲方及旗下附属公司同期在当地金融机构办理同等业务的收
费标准和乙方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公司就同期同等
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交易的预计额度和类别
  公司按下述交易预计额度与财资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
体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            三年协议期内不超过 600
               贷款
   有限公司                   亿元等值人民币
                       三年协议期内不超过 5 亿
              日最高存款
                           等值美元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   三年协议期内不超过 2000
                 务           万元等值人民币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分歧或索
赔,包括合同的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违反或终止,或因本合同引
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应提交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管理的仲裁,并按照提交仲裁
通知时有效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最终解决,仲裁
地应为香港。
  四、请示事项
  建议同意上海电力所属香港公司与财资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批准,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
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
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会计税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多个领域。
  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
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建议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根据具体工作
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
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和被保险自然人)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责的雇员的自然人,但仅以其以前述职务身份行事时为
限。
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准。
出具,首期保单起止期为 2026 年 7 月 1 日-2027 年 6 月 30 日。
     建议同意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
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董事会审议,潘龙
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潘龙兴先生,54 岁,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上
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国际能源有限公司董
事。曾任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二期筹
建处主任,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
电力巴基斯坦 KE 项目团队负责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与管理提升部(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上海电力可再生能源管理
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电新
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火电部主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请示事项
  建议同意潘龙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张启平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张启平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在任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
审议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启平,男,1959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曾任国家电力华东公司总工程师、福建省电力公司党
组书记、副总经理、国家电网总工程师。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3 次、提
名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
  (三)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研读董
事会工作月报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重点任务、项目
发展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报告期内,本人还参加了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发挥
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重点关注事项
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
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
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
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
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并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预计、
审议和披露。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对年报、半年报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确认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真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
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情
况,提名程序符合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
认可。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独立、客
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进
行了严格审查。公司为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在公
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
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东利益的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
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通过参加外
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前沟通会议、
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
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全面推进内
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认真查找
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和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
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八)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能
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在本报告期内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
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岳克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岳克胜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在任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
审议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岳克胜,男,1961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华
大学特聘顾问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科技大学科
技商学院兼职实践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爱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曾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5 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1 次、ESG 委员会 1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9 次。
  (四)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研读董
事会工作月报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重点任务、项目
发展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报告期内,本人还参加了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回复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
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重点关注事项
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
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
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
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
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并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预计、
审议和披露。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对年报、半年报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确认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真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
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情
况,提名程序符合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
认可。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独立、客
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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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严格审查。公司为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在公
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
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
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
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联
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
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全面推进内
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认真查找
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和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
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八)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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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在本报告期内
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
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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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周志炎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周志炎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在任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
审议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周志炎,男,1963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
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集优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
委副书记、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委员,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次、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 1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
  (五)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研读董
事会工作月报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重点任务、项目
发展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三、重点关注事项
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
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
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
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
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并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预计、
审议和披露。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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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对年报、半年报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确认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真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
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情
况,提名程序符合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
认可。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独立、客
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进
行了严格审查。公司为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在公
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
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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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
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
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联
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
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全面推进内
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认真查找
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和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
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八)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能
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在本报告期内
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
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郭永清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郭永清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在任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
审议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郭永清,男,1974 年 10 月出生,博士后学历,注册会计师、
会计学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董事会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的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主任委员、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并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次、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 12 次、ESG 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0
次。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研读董
事会工作月报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重点任务、项目
发展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复中小股
东提出的问题,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
要作用。
     三、重点关注事项
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
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
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
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并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预计、
审议和披露。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对年报、半年报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确认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真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
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情
况,提名程序符合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
认可。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独立、客
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进
行了严格审查。公司为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在公
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
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
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联
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
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全面推进内
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认真查找
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和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
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八)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能
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在本报告期内
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
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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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王卫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王卫东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在任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
审议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卫东,男,1968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律师
资格证。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
事。曾任君屹律师事务所律师、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策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发挥自身专业优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委员,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 次、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 10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
  (七)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研读董
事会工作月报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重点任务、项目
发展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三、重点关注事项
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
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
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
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并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预计、
审议和披露。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对年报、半年报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确认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真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
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情
况,提名程序符合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
认可。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独立、客
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进
行了严格审查。公司为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在公
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
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经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
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
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联
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
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全面推进内
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认真查找
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和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
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八)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能
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在本报告期内
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总体评价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
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敬登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敬登伟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在任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
审议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敬登伟,男,1977 年 12 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西安交通大
学教授、油气水多相流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并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ESG 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
  (八)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研读董
事会工作月报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重点任务、项目
发展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三、重点关注事项
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
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
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
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
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并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预计、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审议和披露。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对年报、半年报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确认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真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
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情
况,提名程序符合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
认可。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独立、客
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进
行了严格审查。公司为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在公
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
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
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
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联
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
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全面推进内
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认真查找
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和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
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八)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
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能
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在本报告期内
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
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说明
各位股东:
  为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权责利相统一的薪酬机制,依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结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二、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具体
如下:
  (1)基本年薪:占年度薪酬标准的 40%左右;
  (2)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标准的 60%左右,绩效年薪与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
标主要由经营绩效指标、战略发展指标、管理提升指标、专项任
务和约束性指标等相关指标构成,结合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
形成考核结果。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主要业绩指标完成率低于 70%
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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