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能 公告编号:2026-31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2,300,000,085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34,500,001.2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咨询联系人:王红民、龚航
咨询电话:0571-82865050
传真电话:0571-8286505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 事 会